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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建如 邢靖懿
摘 要:孔子的思想以“仁”为核心,具有浓厚的人本精神和道德色彩,而与神秘主义和自然主义形成了鲜明对比。作为孔子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天命观,也充分体现了这种精神。孔子的天命观,既尊天命,又重人事,而且以“人事”为重心。从而。孔子的天命观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现实性、道德性、实践性。 

关键词:孔子 天命观 现实性 道德性 实践性 

在《论语》中,“天命”一词曾两章三现:“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为政》)“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雍也》)一曰“知”,一曰“畏”,仅二字便将孔子的天命观著显无遗。孔子虽不明言天道,却特别强调尊天法天。他言“天”,终不离“人”,这种“尊天重人”的天命观以现实性、道德性、实践性的基本特征,成为后世士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一、孔子天命观的现实性 

孔子天命观的现实性是回答“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的真正原因及理解其“六合之外,存而不论”态度的出发点。孔子之所以不言天道,是因为在他看来,“未能侍人,焉能侍鬼”“未知生,焉知死”(《先进》),他认同“天道远,人道迩”,认为天道同人道相比,为人道而服务的。因此,他处处以人为本,不仅关注人事,而且要立足人事,服务人事。 

春秋后期,各国争霸战斗不已,周公礼乐文治教化的社会秩序分崩离析,着眼于现实,孔子以安平济世为己任,积极投身于现实,以“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救世精神,面对讥笑、围攻、误解,仍然矢志不移,以担负天下、国家、王道为己任,为实现仁政而艰苦跋涉。正是孔子的这种现实性品格使他在天命问题上“罕言之”,“知之畏之”且“安之乐之”。这种态度,一方面削弱了主宰一切的人格化的神的绝对权威,一方面又将其改造为一种可知的义理之天。 

但是,孔子并没有否定天的主宰性,他把天命理解为一种当然之责,必然之任,如孔子重视祭祀。但他的祭鬼神,完全是为了现实人的情感需要与心理安慰,是亲之所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他的祭天,是敬天,是为尽自己的当然之责。故而,孔子强调“见危受命”,言君子当勇于面对现实,敢于担当重任,努力拯救现实,造福社会。孔子天命观的这种现实性品格,是一种高超的处事智慧,他的高明处就在于承认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步步超越,以期望新的理想。这种安于现实,绝不等于安于现状。孔子并非缺少超越感,对终级关怀不加关注,而是他以天为最终依托后,就极力注目于现实。他明白,一旦离开了现实,一切都只能是虚无。真正成圣之人,必也安己安人,不仅成就一己之德,必当成就天下之事功。虽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果为而未成,则过不在己,因天命可畏,但只要立足于现实,积极有为,就可期于天成,故当知天命。 

二、孔子天命观的道德性 

孔子天命观的道德性足以解释“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先进》)的困惑。一般释“天命”为“上天使自己如此”,又将之分为“德命”和“禄命”。德命,指修善行德;禄命,广指寿夭吉凶、贫富穷达等。颜子德行可谓孔门之首,然常穷困于陋巷;子贡之德不比颜回,而财富却冠于孔门之最。夫子称“赐不受命”,却称许颜回,故此“命”自然指德命而言。在这里,德命与禄命即平常所言之道德与幸福之间似乎出现了矛盾。孔子的解决之道是销禄命以归德命,强调其天命的道德性。“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尧曰》)“士见危受命,见得思义”(《宪问》)这里,“命”与“礼”、“义”并称,显然是指德命;而“不幸短命死矣”“命矣夫,斯人而有斯疾也”(《雍也》)“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则主指禄命。 

孔子重德命而轻禄命,并非否定人的长寿、富贵、显达,片面要人积善行德。只不过人的贵贱祸福并非人力能定,不能完全取决于自我;而积善行德则可以为之由己。作为人本主义思想家,孔子强调“由己”,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雍也》)君子修其德命则自能安处禄命。所以说唯君子能知天命而畏之。 

在这里,“知天命”与“畏天命”当分而言之。一曰“敬畏天命”,道之废行,事之成败都是不可确定的,所谓“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一曰“贵知德命”,我之所行合于道,进于德,知其当为,则必为之,否则必不为,则是确定的,即“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里仁》)。然而,禄命与德命,“知”与“畏”,虽分而言之,并看似对立,究其实则是一致的。知天命者必安于天命,只要尽心而为当为之事,当无愧于吾心,成则吾喜,败则亦安。至于“有德者不应该总是受苦”的二律背反,康德给了人们一个美好的彼岸世界;而孔子则以“贫而乐,富而好礼”(《学而》)“君子固穷”(《公冶长》)解决了此矛盾。 

三、孔子天命观的实践性 

孔子思想的整体精神可归结为实践理性,而实践性亦可以说是孔子天命观的特色所在。其天命观的现实性与道德性亦可说是一种实践性。实践,既是一种自由,又是一种实用。孔子对传统天命观的改造及其一生的行程可谓之最好注脚。孔子把“天帝”“鬼神”从一种高高在上的有人格的主宰之神降低到凡间,使其由人的强敌变为人的依托。把对“神”的敬畏变成对至亲的孝顺,把对“神”的祭祀变为对礼的崇尚,从而改变了“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雍也》)的偏颇,三代损益,达到了一种情实仪用“文质彬彬”的中道。 

通过此种改造,不仅使人的思想观念得到了解放,摆脱了命运的精神束缚,获得了某种自由;而且使人在心理上、情感上得到了某种平衡与安慰。此种改造,一定程度上脱去了“鬼神”迷信性的严重束缚,但保留了“天”的主宰性之无上尊严,从而保证了孔子政治观的实行,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耻且格”(《为政》)。

周公“以德配天”,使天子“敬德保民”。孔子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承认君子禀受天命,当以德治理天下。把君主冠名以“天”,称为“天子”,既标志并肯定了无上的权威,同时也限制了权威的无限性。这种思想的现实意义在于既利于维护社会现实,保持其稳定;又批判社会现实,实现其进步革新。当然这种作用的实现,需要所有社会个体都能安知天命,各尽其责,共造和谐进步。而孔子天命观的实践性为此提供了可能。他把人看成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尊严,人不依赖“神”,不附属于“君”。正是孔子强调人的主体性、独立性,才能够“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乾文言》)。即使知其不可,仍努力为之,且“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述而》),做到“不怨天,不尤人”(《宪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孔子虽然知道其理想不能立即实现,但以天下为己任,实乃天命之当为,故欣然受命,乐而前往。从而孔子的天命观充满了积极主动、乐观向上的实践精神,是乐天知命,非听天由命。孔子天命观的这种实践性,才可使其具有真正的现实性与道德性。 

总之,孔子天命观以“仁”为核心,具有人本主义精神。其现实性、道德性、实践性三者相互贯通:以现实为前提,为立足之基;以道德为核心,为价值尺度;以实践为桥梁,为中间环节;三者统一于人。综观孔子的天命观,就是一种尊天重人的天人合一论。它深入中国人心,使中华民族积累了丰厚的人文底蕴,成为强大的传统力量影响后世。 

参考文献: 

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 

(刘建如:河北保定师专涿州分校。)

(邢靖懿: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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