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前395年-前338年),中国战国时代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生平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惠王认为公叔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公叔转而告诉商鞅,并要他赶快离开魏国。商鞅明白魏王不采信老丞相用他之言也不会采信杀他之言,所以并没有立刻离开魏国。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带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
实施变法
秦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对于太子犯法,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劓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商君之法设连坐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有怨言。
商鞅在秦国建立了延续百余年的国策——‘耕战’。商鞅告诉秦人,生活中只有最主要的两件事:耕田和打仗。商鞅认为,只有强大的农业才能支持不断扩大的战争。《史记》上说,正是耕战策略最终成就了秦国一统天下的抱负。
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显示了商鞅立法之效果。后来商鞅回到商邑,集聚邑兵攻郑,秦王发兵讨之,商鞅战败于渑池被斩于军阵之中。商鞅的尸体被运回咸阳被秦惠文王在彤处以“车裂之刑”,灭商鞅之族。
其实,历史上对于商鞅采用近乎“暴力”的手段进行快速改革也颇多质疑。例如,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就曾指责商鞅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