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他学宗孔子又广泛吸取各家学说的精华,成为先秦百家之学的总结者。今本《荀子》凡“孝”字44处,主要集中于《礼论》、《性恶》、《大略》、《子道》等篇章。荀子论孝以“隆礼”为核心,以“性伪之分”,人性本恶为理论基础,主张“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从义不从父”,君恩大于父恩。荀子孝道思想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是对封建大一统逐渐形成的时代的反映,其孝道思想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为即将确立的中央集权封建等级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
荀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礼”,王先谦谓:“荀子论学论治,皆以礼为宗,反复推详,务明其旨趣,为千古修道立教所莫能外。”这是孔子儒学思想的另一系发展。与孟学相比,荀子主要是从外在规范方面发展了孔学。从而把“礼”提到“法之大分,类之纲纪”的高度,开创出“明分”、“强国”的“外王”之学,在政治实践中主张“隆君”。而在孝道思想方面,也是从属于礼的,荀子认为礼义是形成孝道的根源,这是荀子孝道思想的一个主要特点。
同孟子一样,人性论是荀子伦理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但与孟子相对,荀子主张人性恶。与孟子将人性归结为社会属性中的仁义礼智不同,荀子将人性认定为自然属性中的声色欲望。荀子性恶论为其伦理政治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是圣王之治而礼义之化也。”因此,荀子提倡“隆礼”。这里的“礼”已与孔、孟不同,孔、孟言礼其义重在辞让恭敬之心和文节仪式,目的在于维护宗法等级制;而荀子所言礼重在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目的在于反对宗法等级制,确立封建的等级秩序。“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这里的“礼”既是国家制度,又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可见,“礼”的实质是对封建等级秩序的理论概括。不仅如此,荀子进一步把“礼”抬高到天地万物普遍法则的神圣高度:
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
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
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
礼岂不至矣哉!“礼”被抬高到与天地四时合其序、与日月星辰同其明的地位。从而,封建等级制度秩序也就成了永恒绝对的东西,那么,“礼”也不能不是“人道之极”了,成为人人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那么,作为天地万物普遍法则的“礼”何以产生?荀子说:
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
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这就是说,作为人人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礼”是圣人“化性起伪”的结果。作为圣人“化性起伪”的“礼”以何为本呢?荀子说: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也就是说,礼源于不可移易的权威:天地、先祖、君师。而礼也就成为天地、人间秩序的根本。那么礼是如何运行于社会的呢?荀子认为:它是由君子发现、制定和运用于社会的。他说: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
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
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
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
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
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
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
之谓大本。
也就是说,礼义虽为天地、人间秩序的根本,但需要君子的发现、制定和运用。所以,作为人伦之一父子之亲的孝道,当然也是由君子圣人制作编定而成的,礼义是形成孝道的根源。他明确地说:
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
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
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
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
因此,孝亲之情并不是人性的自然发扬,而是践行礼义的结果。他假托尧舜答问日:“尧问于舜曰:‘人情何如?’舜对曰:‘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所以,只有以礼义限制、教化众庶,才能孝亲、忠君。可见孝亲、忠君的道德行为乃是后天形成的,是圣人君子师法教化的结果。因此,历史上孝子的典型都是礼义限制、教化而形成的,他说:“天非私曾、骞、孝己而外众人也,然而曾、骞、孝己独厚于孝之实,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綦于礼义故也。”由此,荀子主张以礼义教化众庶,使之“趋孝弟(悌)”,这与孟子的“申之以孝悌之义”的思想是相契合的。荀子认为:民不孝亲敬上,是由于统治者疏于教化的结果,所以,“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在《宥坐》篇中,荀子还假托孔子表述自己的观点:
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
孟荀以孝教化众庶的观点为《孝经》所继承,经《孝经》的提升和渲染,“孝”在中国传统社会成为众教之本。
综上,荀子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孝不是出于人的血缘亲情之爱,而是由君子圣人制作编定的礼义而形成的,这一思想与孔、孟是根本有别的。
二、从义不从父
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当时封建制度已经确立,出现了封建大一统的趋势。荀子的思想正是为封建大一统统治秩序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的,所以荀子思想的核心是“礼”,而“孝”也源于礼,因此,在荀子思想体系中,“孝”并不占重要地位,他如同曾子一样给“孝”划分了三个档次。这就是:“人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这里荀子认为对君、父俯首帖耳,言听计从,并不是孝,只有坚持原则,服从道义,以道义为行为标准,以免亲情陷入不仁不义,才是真正的“大孝”:故可以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以父。”此之谓也。
这里的道义是指符合封建统治秩序的道德标准。可见孔、曾、孟、荀划分“孝子”的标准是不同的,孔子重在“敬”亲,曾子重在“顺”亲,孟子重在“养”亲,他们谈“孝”都是以维护血缘亲情为中心的。而荀子谈“孝”是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中心的,是以符合封建统治秩序的道义为价值判断的。“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荀子所处的时代,封建统治秩序已基本确立,道德教化的根本任务,在于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服务,所以荀子十分强调“孝”要服从于封建的统治秩序的需要,要从义不从父,从义高于从父,但同时又对从义不从父做了严格的规定,认为只有三种情形下才能这样做:
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
荀子首先以维护父母生命安全为要务,因此,荀子反对私斗,骂这些人连猪狗都不如,这是因为:
斗者,忘其身者也,忘其亲者也,忘其君者也。
其次,“从义不从父”可以使父母荣耀,可以使自己得到身心修养。荀子认为:“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以至身敬、辞逊、色顺等都不难做到,难的是像虞舜、孝已等人在“孝而亲不爱”情形下仍能循道行义,勉力而行,使父母因之荣耀,使自己得到身心修养,但荀子认为这非圣人所不能为:“故劳苦雕萃而能无失其敬,灾祸患难而能无失其义,则不幸不顺见恶,而能无失其爱,非仁人莫能行。”从“从义不从父”,从义高于从父的最高原则出发,荀子认为孝子不仅要从义不从父,还应对其父母的不义进行抗争。他借孔子之口说:
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
一味地从父,决非孝子之行。相反,只有当父母出现不义时,进行积极的抗争,才是孝子之行。从孔子的“几谏”到曾子的“谏而不逆”,再到孟子反对父子“责善”,这里都是以维护血缘亲情为前提,从而使父避免过错,陷入不义而进行谏争。而荀子是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前提的,因此与曾子的“谏而不逆”、孟子反对父子间“责善”相反,荀子力主谏诤,认为争是孝子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义不从父”,据理力争,这是荀子孝道中最有特色的部分。
三、君恩大于父恩
冯友兰说:“荀子之政治哲学,又有与孟子异者,则因荀子以为人之性恶之故,不注重个人性情之自由,故以为所说圣王之权威,应为绝对的。”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荀子在《礼论》中道: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这里,我们注意到荀子将天、地、君、亲、师并重,说明君的重要性。刘家和据此认为:“后世中国人长期供奉的‘天地君亲师’,盖源于此,只是把君、亲的位置换了一下而已。”君与亲同等。事实上,荀子还是认为君恩要大于父恩,他说:
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恺恺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
荀子这一君恩高于亲恩的说法,与孔孟相比,是荀子孝道的又一特点。孔子、曾子、子思、孟子都讲移孝作忠,但忠与孝是有别的,血缘亲情是大于政治原则的,郭店简《六德》篇就明确提出:“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而荀子将君父并称,忠孝混同,干脆去掉了“移孝作忠”的过程,他说:
上之于下,如保赤子,……故下之亲上欢如父母,可杀而不可使不顺。
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
所以,在荀子这里,君、亲是一样的,但同时荀子又顺应封建大一统专制统治的需要,从君恩大于父恩的前提出发,提出必须树立和保证君主绝对权威的“隆君”思想:“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这就明确地提出了“隆君”的惟一性与至上性。依照荀子的思想,我们可以推知荀子是主张君权高于父权,忠大于孝了。这一观点的提出,一方面反映了封建大一统专制统治趋势,另一方面也是儒法融合倾向的反映。荀子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对春秋以来社会上存在的忠、孝矛盾的解答,也是对孔、孟关于此问题的变革。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具有家国一体的特点,这种特点使适用于血缘家庭的“孝”的伦理规范,也同样适用于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因此忠、孝间具有互通性。《礼记·祭统》就说:“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郑玄注:“其本一者,言忠孝俱由顺出也。”关于“顺”,《荀子·臣道》云:“从命而利君谓之顺。”唐朝孔颖达认为:“顺”就是“内尽于已,外顺于道”、“行善无违于道理也”。把忠孝之“本”理解为“顺”,“无违于道”,这正是抓住了忠孝的实质。但孝与忠毕竟又有差异,由于忠和孝维护着不同的权威,因而具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忠的价值取向是“致公无私”,而孝的价值取向是“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亲”必然坚持“私亲”的合理性,而忠君要求“致公”,这两种价值取向如同冰炭同器,隐匿着深刻的价值对立。如何处理忠与孝的矛盾。孔、孟都以假设回避矛盾的实质来回答这一问题。对叶公“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设问,孔子答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弟子“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的问题,孟子以“窃负而逃”作答。孔、孟在此问题上是一致的,都是把维护孝道放在首位。《韩诗外传》卷七有一段齐宣王与田过的对话,也可反映这一思想:
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丧
君三年,君与父孰重?”田过对曰:“殆不如父
重”。宣王忿然,曰:“曷为士去亲而事君?”田
过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
以养吾亲,非君之爵无以尊显吾亲,受之于君,
致之于亲。凡事君,以为亲也。”宣王悒然无以
应之。
但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加强,忠与孝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尖锐对立,《韩诗外传》中韩婴就收集了多个战国时期忠孝矛盾的故事,这里的主人公都困于忠孝的矛盾,先后轻重,很难两全其美,结果总以自杀身亡而告终,对于每一件事情,韩婴都引用《诗经》的“进退维谷”来表达其彷徨无奈的心情。
荀子君恩大于亲恩,正是对忠、孝矛盾的解答,依荀子的逻辑,当忠孝冲突,忠孝必取其一时,那当然是舍亲保君,弃孝尽忠了。荀子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对孔孟思想的变革,也预示着儒学发展的方向,那就是迎合封建大一统专制统治的需要,伦理政治化,“孝”逐渐蜕变为“忠”的附庸了。“如果说专制主义是封建孝道的重要特征,那么,以孝道助成专制政治的最早的理论雏形即来自于荀子。”荀子的孝道是从先秦儒家孝道向封建孝道转化的关键环节。
综上所述,孝道并不是荀子思想的主体,但儒家孝道经过荀子的改造后,其血缘亲情色彩渐渐褪去,与现实政治联系却更为紧密,儒家孝道迎合现实政治的需要,孝融于忠,蜕变为政治的附庸,这对《孝经》的最后成书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