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国翔
七、儒家传统的现代转化:家庭的动力
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神圣与世俗的两分法非常不适用于儒家传统。将儒家人文主义刻画为「世俗的」,这是误导性的。由于儒家认为人存在的意义是在平常的实践生活中实现的,他们便既是以世俗为神圣,也是通过有关人心的知识来经验天道。儒家的超越向度绝非一种「全然的他者」,而是与人性密切相关。严格而论,既然人性天赋,而且人心是人性的定义性特征,人心的充分实现便自然导致人性的体知。而这也就丰富了对于天道的体知。在儒家思想中,超越与内在的尝试性整合,驱使我们将儒家的视界刻画为既是人类的,又是宇宙性的。的确,我们坚持将儒家的视界刻画为天人合一性的,坚持标示人性与天道之间的感通性与统一性。这一视界的一个逻辑结果便是伦理与宗教的不可分割性。一个人的道德责任如果不能延伸到天道,那么这种道德责任便是不完整的。让世界更安全更可靠,改善生活的品质,将社会转化为一个道德的社群,这种使命感不仅是人文主义的,它更具有深刻的精神性。
在儒家有关事物的序列中,这种超越向度的自然结果,便是天道内在于人事。我们知天的渴望以及与天合一的企盼植根于我们对于人类伙伴的义务之中。除非涉及到家庭、社会以及整个世界,否则,个人的救赎与解脱,就像是遁世的隐士一样,便只具有单方面和有限的意义。就现实而言,作为个体,在改善人类状况的逐步培养中,我们或许无法超越当下的环境。正如孔子所指出的,即便是儒家最伟大的文化英雄和模范,像尧舜这样的圣王,也无法做到泽被众生。不过,孔子紧接着强调:救赎必须是共同的。所谓: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为人之方也已。[1]
在实现一个人的人性的过程中,他人的意义显示出:作为各种关系的中心,圣人境界是一个开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