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丽真
——由虞翻、王弼与朱熹对易“象”的不同看法说起
一、“象”在《易》中的重要性与指涉内涵
“象”在《易》中,是相当重要与关键的…项内容;根据《易·系辞传:》所述,伏羲仰观俯察所制作的《易》八卦,即取法于自然界的天、地、雷、风、火、水、山,泽之“象”,所谓:“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易·系辞上传》第十一章),故“八卦成列,象在其中”(《易·系辞下传》第一章)。就连筮法中的数字运用,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易·系辞上传》第九章),这里的一、二、三、四以及大衍之数等,也都蕴含着“象”的意义。据此,则经由占筮行为所得的各个卦爻,便足以“定天下之象”(《易·系辞上传》第十章),卦爻辞中所说的吉凶、悔吝、变化、刚柔之预示;便可视作人事得失,忧虞、进退、昼夜之所象(参《易·系辞上传》第二章)。因此,《周易》一书,可以说是无往而不有“象”,“象”可说是《周易》所特有的一种传达天道的方式。《易·系辞下传》第十二章谓:“八卦以象告”,《上传》第十二章:“圣人立象以尽意”;《下传》第六章谓:“是故易者,象也”;此皆足以见“象”在《易》中的重要性。《易·系辞传》的作者所以勉人:“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其故在此。
“象”既如此重要,商我们今日若要明臼《易》中的“象”,主要应可采取以下两种角度:其一是探索《易》作者最初究是如何取象,并为何如此取象?这是有关《周易》起源与成书的问题。许多古史研究者及考古人类学者皆在这一方面作过相当的考证与厘测,值得大家的重视。其二则是就《周易》成书以后所呈显的内容,探问究竟那些部分是“象”?它的指涉范围如何?我们应该如何透过这些“象”,对《周易》的义理有所理解?这是有关《周易》诠释学上的问题二本文的研究重点即在于此。
根据朱熹所作的归纳,易“象”大抵应可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一)指卦爻画的符号本身--最基本的,乃指一奇一偶的爻象符号,即一与--。若由一与--加一倍而生,乃有四象;并由四象而有八卦象;进
而衍为六个四卦之卦象符号如等。此类卦爻符号,为《易》的基本象画,也可称作“本象”。此即《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所谓:“象,谓卦画”,系“本卦自有之象”。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