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向春
【论文原题】也谈《论语》的得名—兼与敖晶女士商榷[1]
【内容摘要】《论语》是儒家最主要的经典之一,关于它的得名历来多以为是因根据“论”的“论纂”之意。但本文认为我们可以借用“右文说”的观点来考察这一问题,即凡从“仑”得声的字多与“条理”、“规则”这一涵义有关;而《论语》之“论”之所以应该读为平声,则又是一种破读。故而,“论语”就是“伦语”,也就是一本阐发人生伦理规则的图书。
【关键词】论语得名
《论语》作为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自前汉以来即受到了当朝统治者的青睐和重视,较早地被立在学官。到了明清时,《论语》更是因“四书五经”被列为科举的必考科目而受到了广大读书人顶礼膜拜。
《论语》一书,主要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和若干行事,它是研究孔子及先秦儒家思想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儒家的一些基本思想,如“仁”、“义”、“礼”、“乐”等概念在该书中首次被提出并被加以诠释。通过研究《论语》,我们可以基本了解前期儒家的思想和观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传统的文化精髓。故而,对这样一部典籍,我们必须对它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彻底地考察和研究。而本文则主要试图探讨《论语》一书的命名之义。子曰:“必也正名也夫”,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2]“正名”,是研究古代典籍所需要做的第一步工作。
关于《论语》的命名之由,前人一般都认为是因论纂所记之语,故名《论语》。如班固《汉书·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孔子既卒,门人相与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这是关于《论语》得名最早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后世众人或承班氏之言,或就班氏之言发挥,很少有另创新说的。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尤其是袁家麟先生在此基础上从声音入手提出[3]:“又如《论语》的‘论’字,读平声,与读去声的字义大不同。……我们从训诂学求语源来寻找《论语》书名的确切意义。‘论’,古音属文部,古音文部中有些词古人用来表达积聚、丰满的意思。如囤、墩、臀、鲀等等。囤作名词,是积聚粮食的器具,呈丰满状,用作动词,则表示积聚;墩,土石积聚丰满的地方;臀,动物肌肉积聚丰满的地方;鲀,一种身子积聚气体呈丰满状的鱼……‘论’字从言,意思为积聚语言,因为此书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积聚孔子言行而成,而重在言,所以把书称作‘论语’。”颇有见地。但虽其说法较前人更具科学性,可仍不能准确地说明《论语》的命名之义[4]。那么,对《论语》的“论”究竟该怎样解释呢?我们认为还可以尝试从其他角度入手进行探讨。
“右文说”是北宋王圣美提出的一种以声音通训诂的理论。他认为构成汉字绝大部分的形声字,其右边的声符不仅表音,而且有表示意义的作用;同声符的形声字,其意义必有相通之处。王圣美的这一论点见载于沈括《梦溪笔谈》14:
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之后,又有张世南对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地阐发[5]:
自《说文》以字书为类,而《玉篇》从之,不知其右旁亦以类相从。如戋为浅小之义,故水之可涉者曰浅;疾而有所不足为残;货而不足贵者为贱;木而轻者为栈。青有精明之义,故日之无障蔽者为晴;水之无溷浊者为清;目之能见者为睛,米之去粗皮者为精。
而宋末戴侗则比前人更深入地对声符的表义作用现象进行了阐述[6]:
六书推类而用之,其义最精。昏,本为日之昏。心目之昏犹日之昏也,或加“心”与“目”焉。嫁取者必以昏时,故因谓之昏,或加“女”焉。熏,本为烟火之熏,日之将入,其色亦然,故为之熏黄,《楚辞》犹作纁黄,或加“日”焉。帛色之赤黑者亦然,故谓之熏,或加“系”与“衣”焉。饮酒者酒气酣而上行,亦谓之熏,或加“酉”焉。夫岂不欲人之易知也哉?然而反使学者昧于本义。故言婚者不知其为用昏时,言日曛者不知其为熏黄,言纁帛者不知其为赤黑。
“右文说”虽然由王氏首创,但在戴侗手中则更为系统化。他以本字原有的意义为纲,用以推发同声符形声字的字义变化,从而明确了初文与孳生字之间的关系。
从此之后,“右文”这一理论逐渐进入实践阶段,如明代黄生的《字诂》、《义府》就都是依据谐声偏旁来说明字义的。而清代的小学家对“右文说”有了较大的发展,段玉裁、王念孙、焦循、阮元等人对此均有大量的论述。近人刘师培、章太炎、杨树达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偏重于对语根和字源的探求。这些研究使得“右文说”更富有条理性和可操作性,使得这一理论更趋完善。如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有68条曾谈及“右文”[7],并提出“凡从某声字皆形声兼会意”,“凡从某声字皆有某义”等观点。虽然他将形声字的声符兼义视为普遍规律,未能对同声符的形声字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有简单化的倾向,但这些研究和探讨毕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
基于“右文说”中“声近义通”、“义存乎声”等原理,我们也可对《论语》之“论”字的结构部件作一番简单的分析:“论”,《说文解字·言部》:“论,议也。从言,仑声。”段玉裁注:“论以仑会意。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当云从言、仑,仑亦声。”在此,段氏纠正了许慎的说法,认为“仑亦声”。而所谓“亦声”,就是指字的某一构件既表意又表音。王圣美的“右文说”也正是在“亦声”的基础上推而广之的。那么,既然在“论”字中“仑亦声”,那么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仑”及以“仑”为声旁的其他形声字。
仑,《说文·亼部》:“仑,思也,从亼册。”段注:“龠下曰:‘仑,理也。’《大雅》毛传曰:‘论,思也。’按论者,仑之假借。思与理义同也。思犹也,凡人之思必依其理。伦、论字皆以仑会意。”徐灏笺曰:“仑、伦古今字。伦,理也。”
伦,《说文·人部》:“伦,道也。”《正字通·人部》:“伦,叙也。”《诗·小雅·正月》:“维号斯言,有伦有脊。”毛传:“伦,道。”《礼记·中庸》:“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孔疏::“伦,道也,言人所行之行皆同道理。”《礼记·曲礼》:“拟人必于其伦。”郑注:“犹类也。”
沦,《说文·水部》:“沦,小波为沦。”《尔雅·释言》:“沦,率也。”郭璞注:“相率使。”《释名·释水》:“沦,伦也,水文相次有伦理也。”《诗·小雅·雨无正》:“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毛传:“沦,率也。”《诗·魏风·伐檀》:“河水清且沦猗。”毛传:“小风水成文如转轮也。”《文选·马融〈长笛赋〉》:“波澜鳞沦。”李善注:“鳞沦,相次貌。”
纶,《广雅·释诂3》:“纶,道也。”《管子·幼官》:“定纶理,胜;定生死,胜。”王念孙《读书杂志》:“纶理即伦理。伦与纶古字通。”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1:“纶,经理也。”《易·系辞上》:“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孔疏:“纶谓经纶牵引。”
轮,《说文·车部》“轮,有辐曰轮,无辐曰辁。”段注:“云有辐者,对无辐而言也。轮之言伦也。从仑,仑,理也。三十辐两两相当而不迆,故曰轮。”《玉篇·车部》:“轮,车轮也。”
从上文所举之例我们可以得出,“仑”及从“仑”得声的字,其意义的形成大都与“条理”、“规则”这一涵义有关[8]。如“仑”,其小篆作,是一个会意字。《集韵》:“亼,册而卷之仑如也。”它由两部分构成:亼、册。《说文》:“亼,三合也,从人一,象三合之形。凡亼之属皆从亼。读若集。”徐铉曰:“疑此只象形,非从人一也。”《正讹》:“亼,古集字,凡会合等字丛从此。”而册,《礼记·中庸》:“文武之道,布在方策。”《春秋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郑玄《仪礼注》、蔡邕《独断》均言:“策,简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册部》:“凡简书皆谓之册。”也就是说“策”就是“册”。因此,仑的本义是指汇集了许多记载大事的简策,而又由此引申为“理”,也就是泛指规则、条理、天道。以“仑”为声旁的形声字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分别形成了自己的相关意义:“伦”指符合道的人类行为准则;“沦”是水纹呈规则地荡漾;“纶”是根据某种规则进行治理;“轮”是围绕车轴转动的一种机械。所有这些字的意义无不与规则、条理,也即道有关。而“论”,也正如段玉裁所说:“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所谓的循理、得宜也是指能遵循天道,合乎伦理规则而言。《论语》一书现在一般认为成于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之手,他们当然要标榜自己的“教主”。故而,所谓《论语》,即指对阐述大道、诠释人类行为规则的论述的记载。
其实,对《论语》之“论”的正确解诂,早在西汉即已有之。如扬雄曾模拟《论语》而作《法言》,而据《晋书》卷54《陆喜传》载其《自叙》:“余不自量,感子云《法言》而作《言道》。”扬子去古未远,当深明《论语》得名之义,故他的“法言”之寓意与“论语”当同,而这一寓意无疑又被陆喜的“言道”所继承。从“论”到“法”,再到“道”,其意义很明显是一以贯之的,也就是说,“论”就是“法”,就是“道”。《论语》之“论”的这一意义,在刘勰《文心雕龙·论说》中更得到了明确地揭示,文曰:“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9]故而,“论语”解作“伦语”,理应是符合其命名之初衷的。
另,“论”,《广韵》中有两音,同属谆部。一为卢困切,即现在读为去声的[10];一为力迍切,即现在读为阳平的。《论语》中的“论”须读为平声,早为定论。而此平声与去声的关系当是破字与如字的关系。作为动词,“论”当读为卢困切;作为名词,“论”当读为力迍切。而在“论语”一词中,“论”正是名词。“论”作为名词而读为平声在先秦典籍中并非偶见,如《礼记·王制》:“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郑玄注:“论或为伦。”陆德明《释文》:“论,音伦,理也。”又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下》:“且夫上正其治,下审其论,则贵贱不相逾越。”苏舆校注:“论,读为伦。伦,等也,言审其贵贱之等也。“再如《荀子·解蔽》:“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郝懿行注:“论,读为伦。伦者,理也。”这些前人的注释,都可作为《论语》之“论”之所以读为平声的旁证。而也正是因为“论”作名词当读平声,故而将其理解为“伦”也并无不可。作为名词的“论”与“伦”音义皆通,古已有证,兹不赘举,而《论语》一书所要阐述的,也正是有关人类的行为准则的,因此《论语》其实就是《伦语》。
综上所述,《论语》这一名称义取于“论”字的阐述大道之义,音取于“论”字作名词时的破读。当然,这一说法只是笔者的一管之见,浅薄粗陋自是难免,不当之处,尚望博雅君子有以教之。
[1]敖文见:《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2):107--111
[2]《论语·子路篇》
[3]见袁编《训诂学教程》,江苏教育学院油印本
[4]袁说实际上仍然上承班固,将“论”解为“积聚”、“编纂”。但事实上,成书于孔门后学之手的《论语》决不可能取此义以为该书命名。王充《论衡》卷29《对作篇》:“曰:[论衡]非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五经》之兴,可谓作也。《太史公书》、刘子政《序》、班叔皮《传》,可谓述矣。桓君山《新论》、邹伯奇《检论》,可谓论矣。”对孔门弟子而言,《论语》即便不能算“作”,也当属“述”的范畴,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其贬称为低“述”一等的“论”的。孔门后学对《论语》的认识正可借后世的两位日本学者的论述予以表达:“孔孟之直指,见于《论》、《孟》二书,炳如丹青,包含天下之理而无缺,而会萃百家之典而不遗,非出于此则旁经也、他歧也……”[见伊藤仁斋(1627--1689)《童子问》卷上]“圣人之道,《易》启其源,《诗》、《书》说其义,二《礼》、《春秋》陈其法,而《论语》会萃而融合之,大哉道乎,非所谓集大成之者邪……然则圣人之道,岂有他哉,始于修身,终于济物,不过欲使天下之人尽得其所而已。”[见安井息轩(1798—1876)《论语集说·序》
[5]见《游宦见闻》卷9
[6]见《六书通释》
[7]其说见沈兼士《右文说在训诂学上之沿革及推阐》//沈兼士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6
[8]当然,还有一些从“仑”的形声字并不见得有这样的意义,如睔、蜦、陯等字
[9]但刘勰在紧接着的下文中却犯了另一个错误,他指出:“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这种说法恐不确。“论”作为一种文体,其出现当另有渊源,并非导源于《论语》。因为作为文体的“论”,是以辩论为主要特征的,而这一特征在《论语》中,却几乎没有任何存在的迹象。
[10]敖文所举之“论”须作“编纂”义解者,其所引之例证,无一例外,都当读如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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