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学界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即认为儒家伦理是一种崇尚独自、排斥对话的伦理形态。然而,当我们把其置于语言哲学转向以降的西方哲学的语境中,便会感同身受地发现:儒家伦理并不以孤芳自赏、默默独语的独白范式为其主要诉求,而是以“主体间性”、“交往理性”、“平等协商”、“真诚沟通”、“宽容互让”的对话范式为其基本归依。 一、对话范式——审视儒家伦理的新视域 对话范式(paradigm of dialogue)业已成为一种全新的哲学范式,它不仅凸显与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业已体现并应用于科学、教育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宗教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它不仅是诸多学科走出自身困境的新路径,而且日益成为各种文明、文化传统相互借镜,各种文明冲突彼此消解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