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先师,一生致力于礼乐文化的传播事业,无论是兴办私学,广收门徒,还是周游列国,传经布道,都体现了其兼济天下的宏愿。但在当时大变革的时代,没有人能够采纳孔子的主张。孔子一生很不得志,晚年归于鲁,“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倾力整理六经,是在宏愿未就的情况下的重要举措,而这一行为既规范了儒家经典,也规范了中华文化。
六经中的《诗经》在春秋时期称为《诗三百》,亦称为《诗》。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1]这段话包含两层含义,一、上古传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删定为三百零五篇;二、三百零五篇,孔子皆乐正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对于前者,后人颇为质疑。归纳起来,理由如下:
其一、《诗三百》的定数问题。《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