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在《鲁问》篇中说:“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意思是说国家政治昏暗纷乱之际,就向国君宣传“尚贤”、“尚同”的重要意义。《尚贤》、《尚同》篇是墨子争取改善小私有者社会地位的纲领。
墨子在《尚贤》中提出任用、选择贤士的一系列纲领性意见。春秋末期,世袭贵族宗法制度的基础已经开始动摇,当时各诸侯国政局动荡,政治昏暗,世袭贵族为了挽救自己的灭亡的命运,开始招纳人才。而当时的手工业者、小私有者,由于生产的发展,在经济上逐渐取得更多的独立地位。他们获得的自由越多,生产积极性也越高。这一变化,在墨子的时代,就是“士”的地位提高,“士”的阶层扩大,要求过问政治。这就是“尚贤”说产生的客观原因。
在春秋初期、中期,世袭贵族的统治占主要地位的时候,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建筑在宗族血缘关系上,君臣的关系、大夫家臣和人民的关系,是宗族血缘关系的扩大。富者与贵者是统一的,贫者与贱者也是统一的。富贵与贫贱的身份几乎生来就是决定了的、不可改变的。因此,这时期不发生“尊贤”或“尚贤”的问题,只有“亲亲”的问题。所谓“周道亲亲”,其实就是用宗族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
孔子时代已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当时,世袭贵族为了加强他们的统治,需要找一些干练的、有能力统治人民的人物。最初选拔的“贤才”绝大多数是从没落的、失势的、被压抑的世袭贵族中间选拔。到春秋末期,开始真正选拔那些非世袭贵族出身的“贤才”。根据书传记载,当时,孔子的弟子,真正出身于贵族的只有两人。墨子的弟子,从他们从事手工业的技能和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看,绝大多数应当是出身于劳动者阶层的。墨子一再提出:“农与工肆之人”,只要他贤能有才,也可以参加政治。这种思想和要求,并不是他的空想,而是在当时的客观情况下有了实现的可能才提出的。
墨子提出“尚贤”的主张,在当时对于世袭贵族的特权,在客观上起着瓦解的作用。墨子说,“求国家之富、人民之利、刑政之治”,只有“尚贤”。“尚贤”是为政之本,他认为要使国家得治,首先在于网罗贤才:
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众”是加多、聚集的意思)贤而已。(《尚贤上》)
墨子并且主张用提高贤士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来召纳天下的贤士,使他们有参与政权的机会。他提出为贤士寻找政治出路的主张,具体地说,就是为那些部分反映小生产者、小私有者的利益的“士”开辟政治道路。
所谓的“贤士”就是具有墨子或墨家的道德标准的人。贤士的标准,《尚贤下》说:“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救人。”也就是那些“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尚贤上》)具有墨家政治观点的有学识的知识分子。
墨子不但提出贤士的标准,而且提出选拔贤士的具体办法。这在当时,对于世袭贵族制度是一种相当激烈的改革性的见解,因为他的选拔贤士的主张是针对西周几百年的旧习惯、旧制度提出的,是为那些素无社会地位的“农与工肆之人”出身的知识分子争取参与政治活动的。墨子假借古代圣王的名义,宣传他的任贤使能的主张,他说:
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bi必〕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尚贤中》)
墨子在这里正式提出改革世袭贵族制度的要求,只有对“贤者”,才可以“富而贵之”,只有对“不肖者”,才可以“贫而贱之”。贤者为官长,不贤者为徒役。而在过去,只有富贵者才能任官长,贫贱者只能当徒役。
在墨子的“尚贤”主张中,还提出初步的法治思想,给后来的法家韩非一派准备了思想条件。他说:
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尚贤中》)
墨子已把尚贤使能的范围扩大,哪怕是贫且贱者,只要他是贤士,墨子就认为他有资格去做官。贤士所做的官可以小到“治邑”,大到“治国”。他以坚决的、严格的态度提出:
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
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以上引文均见《尚贤上》)
正如以上所讲过的,墨家主要代表当时逐渐抬头的小私有者的利益和希望。他们要求在社会的大变动中获得政治参与权,取得一些政治地位,以保护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墨子认为只有像墨家所承认的那些贤者当了“治国”、“治邑”的官长以后,才能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解除天下的公患,使得“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
墨子和他的学派采取的是平和的“上说下教”的方法。所以他们一方面对当时势力最大的儒家猛烈攻击,一方面视死如归地为国君贵族守城御敌,希望用事实证明他们是贤者,借此取得信任,以便推行他们的学说。
和以上情形相反,在“尚贤”的问题上,墨子在主观上是维持当时的世袭贵族统治秩序的,而在客观上,照墨子的办法做下去,却必然获得破坏世袭贵族制度的结果,而走上像后来法家所主张的官僚政治的道路。
“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响亮口号,朦胧地反映了春秋向战国过渡的新倾向,它标志着世袭贵族制度终归消灭而代之以官僚政治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指出,墨子的“尚贤”的主张的进步意义和作用远远超过过去对墨家学说的估计。墨家这一群从“农与工肆之人”上升起来的“士”,尽管还只占广大劳动者中的极少数,但他们不但在人格上获得了自由,在经济上得到独立,而且对于政治,也要提出他们的意见,要求过问,并要求参与。这是只有在重大的社会变动时代,只有在广大的“农与工肆之人”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力量时,才会产生反映他们的经济愿望和政治要求的哲学。我们研究墨子,并不是孤立地研究他个人的思想,而是透过像墨子所代表的学派的研究,可以具体地了解古代社会、古代历史的发展面貌。认识昨天的中国更将有利于认识当前的中国。
墨子虽然也像法家一样,已接触了任贤使能、赏功罚罪的新方向,但仍然主张不要打乱原有的贵贱等级的世袭贵族制度,他幻想用和平妥协的方式,来改善小私有者的经济地位。他的目的不能达到,乃是必然的结果。
“尚同”是“尚贤”的理论基础。“尚”和“上”有时候通用,“尚同”就是“上同”。
墨子在“尚贤”的主张中,已一再强调贤者应当治国、治邑,贤者为官长,贤者要在高位。墨子认为在道德学问上的贤者,在政治地位上也应当是贵者。贤者和在高位者应当统一。“尚同”说的基本思想在于说明贤者所规定的是非标准有真理的价值,而在上的统治者也应当是贤者,所以在上者所规定的是非标准具有真理的价值。
墨子设想古代还没有国家领袖的时候,天下的人各有各的道理。因此一人一个道理,十人有十个道理,百人有百个道理,人数越多,他们的所谓道理也越多。每人都以为自己的道理对,而不赞成别人的道理。所以互相说别人的道理不对。(《尚同中》)
墨子还设想古代没有国家、没有领袖的时候,人人有不同的想法,人人都不知道兼爱的道理,内至一家的父子兄弟,外至天下的百姓,都以“水火毒药相亏害”。那时“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尚同上》)。墨子把天下混乱残害的根源归结为两点:第一是缺乏共同的认识,第二是缺乏有权威的领袖。墨子根据他的“天志”的说法,推论出国家社会最高统治者(天子)的选立是由“上帝”、“鬼神”的意志决定的。既然天子是天所选定的,那么层层节制,以下的三公、诸侯、左右将军大夫,自然都是贤良的。所以墨子尚同的说法,虽然在他的主观愿望上,以为“尚同”于上帝和鬼神的意志,是最公平合理的,但在客观上,这“尚同”于天下的说法,乃是帮助当时的王公大人巩固在人民面前已经动摇的威信的。
照“尚同”的主张,人民的“正长”(君主)由天志选定以后,人民必须以他所属的上级的是非标准作为行为的指导原则。这样,政治上的领导者同时又是道理(义)的教导者,就再也不会有“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而只有一个共同信仰的道理,那就是墨子自己虚构出来的“天志”的主张——人人相爱,不要侵凌,不要争夺。统一在这样的“义”之下,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
和他的“兼爱”的学说陷入同样的错误,他把“尚同”说安放在没有保障、虚构出来的基础上,所以是站不住的。
有些对墨子有偏好的学者,如梁启超等人,不但不认为墨子的政治思想是维护世袭贵族制度的,反而说他有民权民主的思想,说他的理论有些像18世纪法国卢梭的“民约论”。梁启超对于他所根据的材料的解释也是错误的。他把《经上》篇的“君,臣萌通约也”解为“民约”的思想,第一,他所根据的材料不是墨子的,而是后期墨家的。第二,他误解了“约”的意义,“约”不是“契约”的“约”,而是“约束”的“约”。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君是民的总管。”
不容讳言,墨子的“尚同”说是宗教迷信的根据,和他的“尚贤”说的光辉意义不能相提并论,是不能通过实践来证实的。我们可以说这是墨子政治理论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墨子的尚同政治思想也还有它进步的一面。他认为从天子到地方上的基层组织,每一级都应该推举有才干的人来负责。他希望能建立一个权力集中、强有力的政治体系。这种要求,不管墨子是自觉或不自觉,却反映了当时百家争鸣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已有了走向统一的趋势,具有进步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指出,这种政治理想完全实现的条件还远没有具备,其中有些空想的成分。而这种空想是和西周以来分散割据的世袭制度相对立的,它反映了遭到迫害的人民要求结束诸侯混战、分散割据的局面,体现了建立大一统国家的新的要求和趋向。这种要求和他兼爱、非攻的主张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