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孝”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梁漱溟先生在其《中国文化要义》中引谢幼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深有所知。” [1] 也正因为如此,五四激进派的全盘反传统,批判所谓“封建礼教”,往往就是从“孝”入手的,如吴虞在其《说孝》一文中说道:传统的孝悌之道“就是教一般人恭恭顺顺的听他们一干在上的愚弄,不犯上作乱,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孝字的大作用,便是如此” [2]。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吴虞等人对于传统孝道的批判?应当承认,事实上,这种批判并不是无缘无故的。缘由何在?就在:进入专制时代(观念史上的“后轴心期”)以来的两千年来,“孝”确实逐渐被凝固化、板结化了,成为了一种僵化的道德教条,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之类;而这种道德教条又被“制度化”,成为了专制社会的皇权、父权的附庸,乃至我们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曾经造成了许多“以理杀人”的悲剧。这也正是五四思想的合理之处;但也必须指出,假如按照五四激进派的全盘反传统的思想方式,连父母子女之间的那种本然的亲亲之情也不要了,那就当真沦为禽兽、甚至“禽兽不如”了。而不幸的是,这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了我们今天的生活现实。因此,问题并不在于孝是否应当成为道德原则,而在于:孝成为道德原则是何以可能的?然而时至今日,学者在谈到孝的时候,通常仍然仅仅把它理解为一种道德原则,而没有进一步追溯这种道德原则的生活情感本源。这种思维方式很容易陷入某种“原教旨主义”的困境。例如,我们固然应当重读《孝经》,然而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孝经》其实是一套完整的关于“孝”的形上、形下的规范建构,这种建构所适应的是封建专制时代的生活方式;我们必须回到更本源处,回归作为大本大源的本真的生活情感,唯其如此,我们才有可能有效地切入我们当下的生活,在生活本源上重建“孝道”。
一、孝道的生活情感本源
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