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存山
钱穆先生论两宋学术云:“宋学精神,厥有两端:一曰革新政令,二曰创通经义,而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而止;创通经义,其业至晦庵而遂。而书院讲学,则其风至明末之东林而始竭。”(《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此处所说的“两端”,亦有体有用,即以“经义”为体,以“政令”为用;“书院”者,即教授此“明体达用”之学也。《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学案”,安定(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其教人之法,科条纤悉具备,立经义、治事二斋”。其“经义”即体也,其“治事”则用也。此种治学精神的确立,以及宋代“书院”的兴起,实是本之于范仲淹。宋学精神中的“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王安石)而止,其始则亦是创自范仲淹。由范仲淹倡导、推行的庆历新政,是王安石熙宁变法的先河;而庆历新政的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则使儒学得以复兴,成就了宋元明时期的新儒学。范仲淹实为宋代复兴儒学的第一人。
一
范仲淹具有鲜明的民本意识,这与其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有关。据《范文正公集·年谱》,他两岁丧父,从母在朱姓家中长大,21岁始寄居长山醴泉寺(今山东邹平县南)苦学,在此之前可能因贫寒而无缘于读书,当他27岁登进士第时,仍是“长白一寒儒”。这种经历使他深知民间疾苦、社会利病。他“少有大节”,“慨然有志于天下”(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在进入仕途后,始终“忧其君”、“忧其民”,而“忧其君”也是忧君主不能“进贤授能”,为民行善政。
“民”在范仲淹的思想中,就是士、农、工、商“四民”。在他所作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中,他对农(“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工(“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商(“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在当时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流传较广、童稚能诵的《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也是他“忧其民”的心怀袒露)。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
作为“四民”之一的“士”,是范仲淹自身所处的一个阶层。他认为“士”在社会中所应得到的待遇是:“前王诏多士,咸以德为先,道从仁义广,名由忠孝全。美禄报尔功,好爵縻尔贤,黜陟金鉴下,昭昭媸与妍。”也就是说,君主要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而授予“士”之爵禄,“进贤授能”,与君主“共理天下”。但是,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