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仁学产生于春秋晚期,是中国社会由禅让到父传子的家天下、历经三代至春秋的社会政治伦理的理论概括,是世界文明轴心时代东方社会化人文主义的一朵奇葩,是中国社会乃至整个东方社会由乱而治的理论指导。
孔子仁学的核心内容是“克己”[1]、“爱人”[1]、“力行”[2]。“克己”,克尽己私。“爱人”,与他者和谐一致。“力行”,所行无私无畏。克尽己私是体“仁”的重要途径,与他者和谐一致是行“仁”的重要内容,所行无私无畏是践“仁”的重要保证。体“仁”、行“仁”、践“仁”都是对“人”而言,“仁者人也”,没有“人”的主导作用,就没有“人”的体“仁”、行“仁”、践“仁”。“民”(人)的地位变化,“天道”、“人道”分离,社会化的人文主义思潮兴起,就是孔子仁学的文化背景。
1、“民”的地位变化
泛指的“民”,与“人”同义。《诗·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朱熹集传:“民,人也。”《左传·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孔颖达疏:“民者,人也。”人与天地并,是现实世界的主人。《说文》:“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列子·黄帝》:“有七尺之躯,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趣者,谓之人。”特指的“民”、“人”各有所指。《诗·大雅·假乐》:“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朱熹集传:“民,庶民也。人,在位者也。”
中国社会,在《尚书》中记载的尧舜时代,进入原始社会末期,即部落联盟时期。尧、舜是在黄河流域先后相继的两个部落联盟首领。部落联盟时期,由于生产工具和技术的不断改进,社会分工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在财产公有的原始公社内部,逐渐出现了家庭私有经济。私有制产生和发展,原始公社内部出现了贫富分化。部落首领和一些家长们不再杀害对外战争的俘虏,将他们作为奴隶,强迫他们劳动,榨取他们的劳动成果。因此,原始社会末期,在出现贫富的差别和对立的同时,也出现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和对立。这时“民”和“人”便开始具有了各自特有的意义。
“民”和“人”是两个象形字,都属于初文。《说文》:“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人,……籀文,象臂胫之形。”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民,“(在周代彝器中)作一左目形,而有刃物以刺之。”“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隶。”看来,以“民”指称奴隶是尧舜时代以后的事。尧舜时代虽然出现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和对立”,但“民”和“人”的社会地位并无多大悬殊。
据《尚书·虞书·尧典》记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首领称之为“帝”,帝“克明俊德”、“亲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尧舜时代的“帝”有别于“秦始皇”以后的“帝”。《说文·上部》:“帝,谛也。”《说文·言部》:“谛,审也。”《广雅·释诂三》:“帝,諟也。”《说文·言部》:“諟,理也。”王筠句读:“谓料理之也。”尧舜时代的部落联盟首领之所以称之为“帝”,是因为他们的主要社会责任是调查、研究、料理天下大事、平章百姓、协和万邦。他们不同于后世的“君主”、“皇帝”。“百姓”,即百家(众多的氏族)。“姓”是家族的标志。《诗·唐风·杕杜》“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毛传:“同姓,同祖也。”一姓,就是一家(一个氏族)。“万邦”,众多的部落。《玉篇·邑部》:“邦,界也。”部落联盟内有众多的部落,一个部落生活在一定的地域里。《周礼·地官·小司徒》:“……乃分地域而辨其守。”郑玄曰:“故书‘域’为‘邦’。”“万邦”,意为万方,即众多的部落。“帝”与“百姓”(众多的氏族)、“万邦”(众多的部落)不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而是联合关系,许多氏族(家族)联合成一个部落,若干个部落组成联盟,以贤能者为首领,这个首领就是“帝”,“帝”对于“百姓”之事仅仅是“平章”(辨别、彰明)而已,对于“万邦”也仅仅是“协和”(调和、和谐)而已。
尧舜以后,特别是大禹以后,随着农业、畜牧业的发展,剩余生产物丰富,家庭私有经济逐渐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在大禹当部落联盟首领的后期,将其直接控制的区域“敷土”为九州,“奠高山大川”以为州境,委派州“牧”,“锡土姓”,九州以外的部落首领封建为诸侯。其地域“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3]这时的大禹已变成名副其实的国王了。
大禹死后,尧舜时代的禅让被废除,代之以王位世袭。大禹的儿子启袭取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启杀伯益,灭有扈氏,将其部落成员罚为“牧竖”(畜牧奴隶)。启的家族及拥护启的各部落首领、族长成为奴隶主,中国历史进入奴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主不仅把战俘变为奴隶,也随意把一部分“民”罚为奴隶。在奴隶社会,“民”大部分沦为奴隶,成为被统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