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年一生学术活动面向极广,他自己讲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为中国哲学史的教学研究工作;二为哲学理论问题的思考;三为文化建设问题的研讨。”[1]在这三个方面,他均有浩繁丰厚的著述。至今,学界对其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一仍仁智互现,莫衷一是。在此,笔者择取四个方面加以论述,期以此呈现张岱年哲学体系的主干,并期能就教于方家。
一、“一本多级”之物本论
张岱年认为,人类知识分为两大部门:一为哲学,二为实证科学。那么,什么是“哲学”呢?张岱年说:“哲学是一个译名,其西文原意是爱智之意,哲学即追求智慧之学。”[2]什么是“实证科学”呢?所谓“实证科学”,即指通常意义的“科学”,是以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为探究对象的学问。因研究对象不同,“实证科学”又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类。进而,张岱年认为,哲学作为一门学问,目的在于通过抽象思辨以“阐明”真理,即“凭思以索隐”[3];科学作为一门学问,目的在于通过实验以“发现”真理,即“恃器以发覆”[4]。或者说,科学之目的在于“发现”前未发现之事实,哲学之目的在于“阐明”已发现事实之最适宜的解释。可见,科学与哲学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二者均以追求真理为目的,但它们追求真理的目的却不相同:一为“利用”,一为“明善”。质言之,科学的目的在于提供给人类以生活手段,哲学的目的则在于提供给人类以人生信念。张岱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