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孔子相信天命对于人事具有主宰意义,认为德由天赋,天人之间存在良性互动,人通过德性可以致福,其理论本质为德命或德福一致说。然而孔子落寞的一生却成为最好的反证:现实中人的德性善恶与其命运臧否之间并无必然关联。由此导致孔子之后儒家天命现发生重大转变,即由原来肯认德福一致的“德命观”转而为坚持德福未必一致的“时命观”。
关 键 词:先秦 儒家 天命观 德命 时命
对孔子的思想来说,天命观是理解、把握其核心要义必不可缺的一环。然而近代以来,学界对“天”的诠释普遍存在问题:学者通常习惯于分割“天”的不同意涵,将其分疏为数个不同面向,其中冯友兰先生的做法最为典型,认为“天有五义”,包括“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与“义理之天”,[1]此后大量学者沿用这一范式。[2]这一分类法渊源有自,[3]它固然有助于人们理解“天”概念的多重内涵,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其划分未必恰当。如“物质之天”与“自然之天”如何区别?“主宰之天”与“命运之天”、“义理之天”又可否分为两截?其次,以此理路将不同对象的观点界定为其中某一个意涵过于简单、武断,而将同一个对象的观念分为几个面向又难免割裂其统一性,有离析之虞。最后,容易忽视其前后变化。
一是决定文明兴衰。孔子拘于匡时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史记·孔子世家》)公伯寮向季孙毁谤子路,孔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可见孔子认为道之或行或废取决于天命,而非公伯寮所能为。基于对天命的确证,孔子认为周文必能存续,而他本人则担当着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