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在美学上持同康德一致的“审美无利害关系”的超功利论,这也是和他追求纯粹之哲学完全一致的。
虽然“美学”之名是鲍姆嘉通给取的,但西方美学界还都基本上认为,美学到康德才是一个转折,也即,康德的美学思想是近代西方美学的起点。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康德提出了“审美无利害关系”这一命题,将美学真正从伦理学、政治学中独立出来了。卡西尔说:“在哲学思想的历史上,美的哲学总是意味着试图把我们的审美经验归结为一个相异的原则,并且使艺术隶属于一个相异的裁判权。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第一次清晰而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艺术的自主性。以后所有的体系一直都在理论知识或道德生活的范围之内寻找一种艺术的原则。”1 虽然在康德之前,持“审美无利害关系”的美学观的人还不少,如夏夫兹博里(王国维译为“谑夫志培利”)等。但是康德将此作为审美的第一个契机提出,并作了严密的论证,以之为其美学的基础。直接受其影响的席勒便以此论为支点,提出了文艺的“游戏说”,王国维的“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亦由此而来。
康德的“审美无利害关系”论使美学的研究由对对象的研究转向了对审美主体的认识,现代美学的诸多流派都离不开“审美态度”这一基本概念,而“审美态度”正是由“审美无利害关系”发展而来。自然界的存在物可以说都和人的“利害”相关,都有着与人相关的目的,超出某种利害关系似乎是个人的事,不具有普遍性。但是,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自然界的存在,尽管其本身的客观属性并没有改变,但是在人的观念中,它则已发生了质的变化。
超功利的美学观不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曾遭到一些批评,因为审美从广泛的角度上看,总是带有功利性的(利害感),即使是“休息身心”、“凈化心灵”,它毕竟也还是一种功利。然而,康德所谓的超功利是有一定的指向的,他说:
凡是我们把它和一个对象的存在之表象(宗白华按:即意识到该对象是实际存在着的事物)结合起来的快感,谓之利害关系。因此,这种利害感是常常同时和欲望能力有关的,或是作为它的规定根据,或是作为和它的规定根据必然地连结着的因素。2
也就是说,康德将“利害”(interesse)仍然归结为夏夫兹博里所说的“价值和欲望”。当然,价值——对于“一个对象的存在之表象”的“现实性”,与欲望是一致的,如黑格尔所说的:“欲望所要利用的木材或是所要吃的动物如果仅是画出来的,对欲望就不会有用。同理,欲望也不可能让对象自由存在,因为欲望的冲动就是要消灭外在事物的独立存在和自由,要表明这些事物之所以在那里,就是为着被消灭被利用。”3 所以其关键在于现实的有用与无用。
(一) 无用之用
“价值”问题对王国维来说也正是有用无用问题。他不但在美学上坚定坚持“无用之用”,在其他学科方面亦是如此。他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中说:“况哲学自直接言之,固不能辞其为无用之学而自间接言之,则世所号为最有用之学,如教育学等非有哲学之预备殆不能解其真意,即令一无所用,亦断无废之之理,况乎其有无用之用哉!”4 但是王国维在哲学之价值问题上还是持其有用的观点,而且“世人喜言功用,吾姑以其功用言之。”(《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5。不过他的“用”亦是“无用之用”。
“用”对王国维来讲主要还是中国传统的“社会功用”,如他在致罗振玉的信中说:“永(王国维自称,引者注)再次动笔,题目意思只具而下笔乃甚枯窘。盖我辈于政治本甚阔疏,思为有用之文则甚费斟酌,若为无聊之文则又不知所以下笔,故屡提笔而终辍。”(《1918年7月12日致罗振玉》)6 此种“用”已不同于人民生活所需品的“财用”之用,具体到学术上,便是“应用”、“实用”。他评培根之学术曰:“实则彼之说,太偏于实用,彼盖纯以厚生利用为诸学问之目的者也。”所以“倍根非大思想家也,乃大应用家也,大修辞家也。”7 在王国维眼里,这种具体的“应用”是属比较狭隘的“用”。而他所宣扬的“无用之用”则主要是源于庄子思想。
儒家不十分强调这种“应用”和“无用之用”,如其论“用”,则主要是指社会功用而言的。如果说“用”带来的是“利”,那么它正是孔孟之所“罕言”的。
这与庄子的“用”是有很明显的不同的。庄子论“用”与“无用”亦分两个层面,一是事物对人利用价值的转移,如惠子对庄子说:“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逍遥游》)大瓠之利用价值便是盛水浆,由于过大,其价值便消失了,因而成了“无用”的东西,庄子的解决方法是将其原来的“用”转移到别的方面去,他说:“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则夫子犹有蓬之心也夫!”(《庄子?逍遥游》)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看,盛水是“瓠”之目的,但是如果将目的改换为作“大樽”,则是另一种合目的“用”。象庄子所举的不成材的大树,“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顾。”但是如果“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仿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那么它便是有用的。树之目的是“材”,但如果不限于“材”,而当作乘凉的用具,即使其目的变化了,其用(更大的用)也就显现出来了。第二个层面便是对事物自身而言的,如“大树”之不成材,所以就没人砍伐之,而对于它本身来说,正得以长寿。王国维所论“无用之用”是与第一层面上的“用”相关的,即目的的转换,所不同的是,庄子所论之物之目的是“正常的”目的,也即人所普遍认同的,如瓠之正常目的便是盛水,树之正常目的是做木材,当其不能以“正常”目的来实现其价值时,就转移其目的,从另一种(非正常)的目的(如作樽、作逍遥之所)来显示其更大的价值。哲学本身的正常目的便是为学术研究提供方法论,但是张之洞等人则实际上将哲学当作如物理、化学之学,向其索要和它们一样的“用”,所以王国维指出,当前所求哲学美术上之目的质上是偏离了其正常目的,这不但不正常,而且还缩小了其“用”的范围,并且哲学也难以由此显现其真正的“用”,王国维的目的是让哲学美术回到其正常的目的上,让其提供其所应当提供的“用”,从这点上看,王国维之“无用之用”与庄子的“无用之用”是不同的。王国维认为哲学之“用”是透过其他应用科学的“用”来实现的,但是如果直接求哲学之“用”(此乃非正常之“用”),自然会以为“哲学无用”,所以他说:“哲学之所以有价值者,正以其超出乎利用之范围故也”(《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8,而实际上从哲学本身的目的上看它并未“超出乎利用之范围”,因为“既言教育,则不得不言教育学;教育学者实不过心理学、伦理学、美学之应用。心理学之为自然科学而与哲学分离,仅曩日之事耳”(《哲学辨惑》)9。哲学本来就不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其目的也不在于此,所以他是以哲学提供方法论、满足人的求知怂的目的纠正在生活中直接求其“用”的理论。
就文学艺术的本身目的而言,王国维以为它(以正常之用)并不一定是直接和生活相关的,他说:
一切学业,以利用之大宗旨贯注之。治一学,必质其有用与否;为一事,必问其有益与否。美之为物,为世人所不顾久矣。故我国建筑、雕刻之术,无可言者。至图画一技,宋元以后,生面特开,其淡远幽雅实有非西人所能梦角者。诗词亦代有作者。而世之贱儒辄援“玩物丧志”之说相诋。故一切美术皆不能达完全之域。美之为物,为世所不顾久矣,庸讵知无用之用,有胜于有用之用者乎?(《孔子之美育主义》)10
审美才是其真正的目的。贱儒们以所谓“玩物丧志”诋文学艺术之无用,而“玩”正是文学艺术的正常目的,所以他推崇席勒的游戏说,他宣称:“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在论《霍恩氏之美育说》中他对此联系到孔子的“文武之道”对“游戏”(玩)的价值作了分析:
凡人于日日为事时,不可无休养。审美的教育即为此之故,而于人间之智的生活中,诱导游戏之分子,而保持之者也。审美的感动即对美之观念之快感。
吾人于纷纭万状之生涯中,而得技术以维持其游戏之分子,此所以增人间之悦乐,而因之占人类生存之胜利耳。11
所以如果回到文学艺术的正常目的上来,其“用”虽然在于“游戏”,但对人之心志,身心健康之“用”则是极大的,他在《释理》一文中曾假设一人:
今有一人焉,自幼时以来,深思远虑,求财产与名誉,以保其一身及妻子之福祉,彼捨目前之快乐,而忍社会之耻辱,不寄其心于美学及哲学等无用之事业,不费其日,于不急之旅,行而以精确之方法,实现其身世之目的,彼之生涯,虽无害于世,然终其身无一可褒之点。(《释理》)12
此种人虽无害于社会,但也“无一可褒”,此与王国维之“完全之人物”之理想人格相差甚远。因而他告诫世人:“世之君子,可谓知有用之用,而不知无用之用者矣。”(《国学丛刊序》)13
所以,王国维的“无用之用”正是文学艺术真正之价值,如果让文学艺术显示与其他学术相同的“用”,就自然会认为其“无用”,即使“有用”,也是缩小了的、非正常的“用”,这势必降低了文学艺术的地位,有损于文学艺术真正价值的实现。反之,承认其“无用之用”才有可能让文学艺术发挥其“无用之用”,即“大用”。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王国维的文学艺术超功利性超乎世人所求之功利,而文学艺术本身有着更为远大的功利性。
(二) 利害关系
文学艺术之目的之所以是超乎世俗之“用”的,是因为它本身之目的便是审美的,而审美之无利害既可让人摆脱苦痛,暂时得到休息,又可以使人的情性得以陶冶,成为“完全之人物”。
形容词“interessant”是“有趣的”,动词“interessieren”是“感兴趣”,所以它基本上是与“欲望”相关的。从对象本身上说是其价值问题,如果从主体的态度上去看待,便是有无“占有欲”的问题。这点与中国的“利害”的部分意义是相通的。
但是,中国传统之文艺思想虽然并不强调审美与个人的利害得失,然而却将文学纳入到政治伦理学的范畴之内,原本是文学的“诗”亦被当做政治的“经”,所以中国的审美之利害关系论如果说存在的话,也主要是“社会的”利害得失,而非个人的,此与西方的美学观念本身就是不同的。因而王国维在介绍西方美学的“审美无利害关系”的观点时,并不和中国固有的观念相冲突,他在分析叔本华的美学思想时说:
唯美之为物,不与吾人之利害相关系,而吾人观美时,亦不知有一己之利害。何则?美之对象,非特别之物,而此物之种类之形式;又观之之我,非特别之我,而纯粹无欲之我也。夫空间、时间既为吾人直观之形式,物之现于空间皆并立,现于时间者皆相续。故现于空间、时间者,皆特别之物也。既视为特别之物矣,则此物与我利害之关系,欲其不生于心,不可得也。若不视此物为与我有利害之关系,而但观其物,则此物已非特别之物,而代表其物之全种,叔氏谓之曰“实念”。故美之知识,实念之知识也。而美之中又有优美与壮美之别。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关系,而玩之而不厌者,谓之曰优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于吾人之意志,而意志为之破裂,唯由知识冥想其理念者,谓之曰壮美之感情。(《叔本华之哲学及教育学说》)14
这是既彻底又明确的美学观念。至于审美的伦理、社会功能,王国维所谈不多,因为在他的观念中,审美是第一性的,美是最普遍之形式,“夫充足理由之原则,吾人知力最普遍之形式也,而天才之观美也,乃不沾沾于此,此说虽本于希尔列尔schiller之游戏冲动说,然其为叔氏美学上重要之思想,无可疑也。”(《叔本华与尼采》)15 而道德是第二性的,由审美而达完全之人物,达到善,从而社会大治。如果不考虑审美与道德之关系,仅从道德之作用上看,王国维的观点是和传统儒家思想相一致的,即由个人之完善而达社会之完善。尽管孔子亦重视“诗教”,重视文学艺术的审美功能,但是,其审美不是目的,而仅是通往善的路径。王国维虽然不否定审美最终可以与善合,但是他认为审美本身就是目的,在此目的达到之后,才能成为沟通现实世界与道德世界的津梁。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他说:
又谓审美之境界乃不关利害之境界,故气质之欲灭,而道德之欲得由之以生。故审美之境界,乃物质之境界与道德之境界之津梁也。16
当然此论仍是康德“判断力批判”和其“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之关系,然而其最终达到善之目的,不论是康德、叔本华,还是孔、孟都是承认的,尤其是席勒,他在《美育书简》中提出:“道德状态只是从审美状态发展出来,而不能从自然的状态发展出来。”17 王国维极赞赏此论,评价说:“此与希腊人所谓‘人之精神不取径于美,不能达于善’者,意义相同。然希腊人之所谓美育,第就个人之修养言,若夫由人道之发展上而主张美育者,不得不推此世界大诗人矣。”(《教育家之希尔列尔》)18
“达于善”或可说是审美最终的客观价值,但是如果审美目的尚未实现,就以社会伦理目的来要求审美,审美自身的目的就不可能实现,其最终之目的也只是一种“理想”而已。
至《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一文,王国维的审美超功利的观念更加理论化系统化。尤其是他对美的本质属性作了分析:
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虽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其性质如是,故其价值亦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19
此论已从客体的美的自身属性——“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兼顾到审美主体的态度——“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由此二者得出结论,美的价值——“存在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就从根本上区分了美学与伦理、道德、政治等学说的不同。在王国维的诗学批评、小说批评以及戏剧理论中始终贯穿着这一主线。
(三) 眩惑与餔餟
眩惑与餔餟两个概念都是从“审美无利害关系”这一命题生发出来的,也都是王国维超功利的文艺观的主要概念。所不同的是,“眩惑”是从美的本质属性而参证出的,而“餔餟”则是从艺术独立于其他学术,不应当关乎作家之生计而提出的概念。
眩与惑虽然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使用中,其所指则是一致的。眩本指视觉而言,由于对象过于华美反而使人目眩,而不得赏其美,《国语?周语下》云:“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转易之名,有过慝之度。”惑本指人内心的迷惑,在审美问题上,二者是一致的,《汉书?卷五十六》之“意朕之不明与?听若眩与?”颜师古曰:“眩,惑也,音郡县之县。与,读皆曰欤。”“眩”亦有“炫耀”之义,它所注重的是外形的“眩”,往往会遮盖其内在的属性,影响人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所以荀子在《正名》篇中说:“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 “眩”在于外形上的装饰,如果装饰外形而不至于影响到对事物的认识,这装饰便无可非议,但是如果装饰影响了“深于其志义”,只将人的目光诱于事物之表面,有碍于人对事物的正常认识,结果是“惑”。何以如此,也正是由于“利害”关系所致,如《淮南子?泛论训》所谓:“利害之反复,知者之所独明达也;同异嫌疑者,世俗之所眩惑也。”所以,“眩惑”便是人迷失了本性,从客体上看,主要是客体突出了外形,也是过分渲染之所致。而从主体上看,则主要是由人的利害感所致,宋儒均持此论,朱熹云:“人性本善,只为嗜欲所迷,利害所逐,一齐昏了。圣贤能尽其性,故耳极天下之聪,目极天下之明,为子极孝,为臣极其忠。”(《朱子语类?卷八》)既为利害所惑,从理论上分析,则是得小利而失大利,所以朱熹推而得出结论:“作事若顾利害,其终未有不陷于害者。”(《朱子语类?卷八》)此论亦与陆九渊同,象山说:“世人只管理会利害,皆自谓‘惺惺’,及他己分上事,又却只是放过,争知道名利如锦覆陷阱,使人贪而堕其中。到头只嬴得一个大不惺惺去。”(《象山先生全集之三十四?语录上》)此由可知,“眩惑”正是由利害感而来,审美要超越利害,就不能被“眩惑”之物所迷,因而“眩惑”是美的的对立物。
王国维之“眩惑”说从概念使用上讲,与中国传统理论尤其是宋儒之学有一定关系,但它更直接地来源于叔本华。叔本华在其《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用“rezende”一词来对立于“美”,王国维在翻译“rezende”时选用了“眩惑”二字,这个词在英语中也无直接与之对应语,e.payne在翻译时,译成了“charming or attractive”(迷人的或诱人的)20,而且时时用这两个词来译一个词。
叔本华对“眩惑”这一概念有很明确的解释和分析:
按我的理解,眩惑通过直接将满意、满足提供给意志而使意志激动。壮美感则由这样一种即不利于意志而使之成为纯粹静观的客体的东西所激起。此种静观又需要不断的躲避意志从而超越了它的利害才得以存在,并构成宏壮的支柱。21
叔本华将“眩惑”视为美的对立物,因为它总是将“静观者从纯粹静观中拖出来”,这样反而激起了人的欲望,而美本来的目的是让人达到“无欲”。叔本华具体的“眩惑”例子是荷兰的静物画,因为这些绘画所画的不是花卉而是“牡蛎、海蟹、面包、啤酒”等等,它激起了人的食欲,另外就是人物裸体绘画,它激起了人的性欲,所以都是美的相反物。至于古希腊的人体全祼画由于创作者以纯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象,以美的理想来描绘,所以虽祼但不“惑”。
王国维基本上照搬了叔本华的“眩惑说”,并以对眩惑的解析而达到对中国传统艺术的更深一层的认识。如他分析中国的“眩惑”作品说:
若美术中而有眩惑之原质乎,则又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活之欲。如粔籹蜜饵,《招魂》、《启》、《发》之所陈;玉体横陈,周昉、仇英之所给;《西厢记》之“酬柬”,《牡丹亭》之“惊梦”;伶元之传飞燕,杨慎之赝《秘辛》,徒讽一而劝百,止沸而益薪。(《〈红楼梦〉评论》)22
此段所论,自然使人想到刘勰《文心雕龙?杂文》篇中的一段文字:
自《七发》以下,作者继踵。观枚氏首唱,信独拔而伟丽矣。及傅毅《七激》,会清要之工;崔骃《七依》,入博雅之巧;张衡《七辨》,结采绵靡;崔瑗《七厉》,植义纯正;陈思《七启》,取美于宏壮;仲宣《七释》,致辨于事理。自桓麟《七说》以下,左思《七讽》以上,枝附影从,十有余家。或文丽而义睽,或理粹而辞驳。观其大抵所归,莫不高谈宫馆,壮语畋猎,穷瑰奇之服馔,极蛊媚之声色。甘意摇骨髓,艳词动魂识:虽始之以淫侈,而终之以居正,然讽一劝百,势不自反。子云所谓:“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者也。唯《七厉》叙贤,归以儒道,虽文非拔群,而意实卓尔矣。
汉赋“劝百讽一”的特点自扬雄以来多有分析,刘勰所论,持论平和,而且并不像扬雄那样将赋不加分析地统论之,而是指出“七体”亦各有不同,《七厉》便无“劝百讽一”之特点,也可以看出,尽管《七厉》“文非拔群”但由于归以儒道,仍然“意实卓尔”。尤其是如能“曲终奏雅”,即使开始有些郑卫之声亦无大防。王国维在其审美超功利的观念的指导下,对“眩惑”持坚决反对之态度,这只是其理论如此,如果从创作实际来看,王国维亦用“曲终奏雅”之方法来扭转其有点“眩惑”的描写,如他的《蝶恋花?燕姬窈窕》: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23
其中所描绘的燕姬亦有“眩惑”之嫌,易将“静观者从纯粹静观中拖出来”,但最后一句“可怜总被腰肢误”却又置“静观者”于“静观”之中了。所以《西厢记》之“酬柬”、《牡丹亭》之“惊梦”又何尝不是“曲终奏雅”?
正是由于在超功利的观念的指导下,王国维完全将“眩惑”与“美”对立起来。而且指出不仅文学作品有“眩惑”,绘画作品亦有之。如果以当代美学尤其弗洛依德的理论来分析之,王国维所贬斥之“眩惑”也是美的一种形态。这种“眩惑”的美,也还有一定的价值的。石冲白先生在翻译《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时,将“rezende”译为“媚美”,无形中就说明了它还可以算作“美”的一种。
所以超功利亦当有所限度,生活中的“牡蛎、海蟹、面包、啤酒”会引起人的食欲,因而它处于“用”的范围之内,而如果将之描绘于绘画,如黑格尔所讲的“如果仅是画出来的,对欲望就不会有用”,尤其是文学作品,在“奏雅”以后,又往往是一种“由动之静”的过程。当然有些作品其目的就不在审美,而是为迎合一些低级趣味的需要,或者是以赚钱为目的,只是从外观上看是文学艺术作品,而实际上是语言包装的淫秽物,那自然是“眩惑”,应当坚决反对的。但《牡丹亭》、《西厢记》并非如此,用叔本华的话说是“艺术家本身以纯粹客观的充满着美的理想的精神来创作的,而不是以主观的可耻的充满性欲的精神来创作的”24。所以对作品须具体分析,王国维在分析中国文学作品时,由于过分地强调超功利而有此过分之评论。
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他要感自己之所感,写自己之所感,而不应当为生计而艺术。对于为生计而艺术的艺术,王国维统称之为“餔餟”的文学。他在《文学小言》中比较集中地分析了这一概念,第一则说:“昔司马迁推本汉武时学术之盛,以为利禄之途使然。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餔餟的文学,决非真正之文学也。”25
“餔餟”之概念不是康德、叔本华原有的,而是王国维从叔本华的理论中“总结”出来的,叔本华在他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版序言中,对那些靠哲学来养活自己及其家人的哲学家们做了辛辣的嘲讽,其中并没有形成类似“餔餟”的概念性的词,而是时而用双关的如“eingerichtet”26,时而用拉丁语的“alma mater”27 来挖苦黑格尔、谢林等人。
王国维使用“餔餟”就象他的“眩惑”一样成了一个文学批评术语,“餔餟”二字表明了他对以文学谋生的深深厌恶,这是他的超功利的文艺观的另一方面。即:文学在创作目的上的超功利,并借此反对一切以模仿为事的文学,他说:
人亦有言:名者,利之宾也。故文绣的文学之不足为真文学也,与餔餟的文学同。……故模仿之文学,是文绣的文学与餔餟的文学之记号也。(《文学小言?三》)28
王国维对以文学为职业极为反感,并对“专门的”与“职业的”作了区别:
吾人谓戏曲小说家为专门之诗人,非谓其以文学为职业也。以文学为职业,餔餟的文学也。职业的文学家,以文学得生活;专门之文学家,为文学而生活。今餔餟的文学之途,盖已开矣。吾宁闻征夫思妇之声,而不屑使此等文学嚣然污吾耳也。(《文学小言?十七》)29
他之所以如此激烈地反对,自然与其超功利的文学观是分不开的。而且他认为文学家对于生活要能够“入乎其内”又要能“出乎其外”,如果以文学为职业,自然只能是“出乎其外”的,故不可能有生气,更难以真实感人。纵观古今中外,真正伟大的作品都产生于非职业的文学家,这一点王国维是很清楚的。他认为“词至李后主眼界始大”也是与此论一脉相承的,因为伶工之词便是“餔餟”之词,伶工乃职业词人故也。他认为不论“哲学科学史学”还是“美学”之事,如果以此为职业都会难以有所成就,《宋代之金石学》一文中颇赞宋代金石之研究成果,究其原因,他说:
原其进步所以如是速者,缘宋自仁宗以后,海内无事,士大夫政事之暇得以肆力学问,其时哲学、科学、史学、美术各有相当之进步,士大夫亦各有相当之素养、赏鉴之趣味与研究之趣味,思古之情与求新之念互相错综,此种精神于当时之代表人物苏(轼)沈(括)黄(庭坚)黄(伯思)诸人著述中在在可以遇之,其对古金石之兴味,亦如其对书画之兴味,一面赏鉴的一面研究的也。汉、唐、元、明时人之于古器物,绝不能有宋人之兴味,故宋人于金石书画之学乃陵跨百代,近世金石之学复兴,然于著录考订皆本宋人成法,而于宋人多方面之兴味反有所不逮,故虽谓金石学为有宋一代之学无不可也。30
由于文学艺术更需要“兴味”,所以,欲成一代之文学,必废“餔餟”的文学。
王国维此论最遭人不满,但是,我们要弄明白的是,王国维的“职业的”并不是指我们今天所谓的脱产作家,而是指以写稿子混稿费的职业家,稿费是这些人的目的,其作品必然要迁就大众口味,尤其是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时代,又必然要考虑市场之需要。不过即使如此,王国维还是有点太过激了,职业的文学家所作未必就完全不如“征夫思妇之声”,“职业的文学家”是不是也该有个高下之分?而且为迎合大众口味的文学在文坛上也该有一席之地,也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我也深信,真正的伟大的文学作品决不应是“餔餟”的文学。
【作者简介】李铎,1960年生,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获博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
注释:
1 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75页。
2 康德:《判断力批判》,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0页。
3 黑格尔:《美学》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6页。
4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46页。
5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535页。
6 《王国维全集?书信》,中华书局1984年版。
7 1907年10月《教育世界》160号。
8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44页。
9 1903年7月《教育世界》55号。
10 1904年2月《教育世界》69号。
11 1907年6月《教育世界》151号。
12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379页。
13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208页。
14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391页。
15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461页。
16 1904年2月《教育世界》69号。
17 席勒:《美育书简》,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9月版。
18 1906年2月《教育世界》118号。
19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15页。
20 参见纽约dover publications, inc 1969年版,第207页。而实际上英语中的beautiful有时也具有这方面的意味,亦和弗洛依德的美“the concept of beautiful is rooted in the soil of sexual excitement”相一致。但payne基本上都是用beautiful来译sch?heit的。
21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1977年diogenes verlag ag z黵ich,德文版第265页。
22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421页。
23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315页。
24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1977年diogenes verlag ag z黵ich,德文版第266页。
25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24页。
26 因为“das gericht”有一道“菜”之义,又有“法庭”之义,所以“eingerichtet”即可理解为“吃的”,又可理解为“受审判”的。原属俏皮话。
27 义为“喂奶的妈妈”,但不是“奶妈”。
28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25页。
29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632页。
30 《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书店1983年版,第718页。